请注意:该银号帐户只作“有毒化学品登记”使用。如果您需要订购登记中心的“书籍资料 或《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软件”,请使用“书籍资料订购--汇款指南”的银行帐号。

 
   
一、当国外客户(或公司)欲从国外任何一家银行电汇美元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时,请将美元汇至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在美国新大通银行的帐户上。
收款人: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收款人S.W.I.F.T.码: EVERCNBJBUS
收款人开户行: 美国大通银行
SWIFT 代码: CHASUS33
汇款人附言: 受益人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帐号:35090188000055356
二、在国内汇人民币到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请汇入如下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
开户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开户帐号: 35090188000055356
三、请将汇款底单拷贝或传真给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四、汇款手续费由汇款人承担。
 

    请注意:该银号帐户只作“有毒化学品登记”使用。如果您需要订购登记中心的书籍资料,请使用“书籍资料订购--汇款指南”的银行帐号。